锚点111
近期,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例,其中提到家长虚构未成年人充值事实来诉请退款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
小李的父亲大李起诉称,小李在未得到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于7个月内累计向某游戏充值了21382元,故而要求全额返还充值款项。
经审理查明,案涉游戏账号首次充值时小李年仅2岁11个月,最后一次充值时是3岁7个月。该账号在深夜、凌晨等时段有高频登录的情况,并且在游戏聊天频道中多次出现如“昨晚喝多了”“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等成人化的文字表述。
不仅如此,充值时段关联的支付账户还存在网吧扫码消费记录,这与大李所主张的“幼儿独立操作”事实相互矛盾。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案涉游戏账号的充值行为并非小李所为,大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恶意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虚构未成年人充值事实,构成虚假诉讼。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小李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针对大李的虚假诉讼行为发出罚款决定书,责令其限期交纳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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